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談文說藝: 生活、藝術和信仰

住處附近新修了一個公園,順著我們平時散步的街道,只要多走幾步路就到了。這個公園最大的好處,是其中有一個人工湖。可以說,若沒有這個湖,這個公園就失去了她的魅力。我一直覺得,水是有靈性的。當你不去攪擾她的時候,她是寧靜的。水面如鏡,映著碧澄的藍天,那真叫水天一色。如果那天有風,水面泛起漣漪,在陽光下,波光瀲灩,十分迷人。當然,要是天氣不好、滿天烏雲的話,那麼,水面也收起她的靚麗,變得灰暗無光。

澳洲受冠狀病毒侵襲,在今年三月底,達到了高峰。有一天,新增確診病例接近五百,幾乎到了失控的地步。政府及時實施了社區禁制令,就是人們所說的居家令,城市一下停擺了。這個公園從去年開始修建,但是湖部分最後才完成,一直用圍欄圍著。我心裡等著這湖開放,隔三差五去看一下。終於在四月初,看見圍欄撤了。這正是時候呵!從此,這裡成了我居家令下的放風點。

散步圖畫中

在這裡散步,是一種享受。走道是新鋪的。你可以繞著湖走,也可以繞著公園走。有的人專門來走路鍛煉,走完一圈又一圈。我平時不多運動,因此走路是必要的。當下又有疫情,公司所有的訂單取消了,一時多了許多時間,容許我悠然而行,不需著急,邊走邊看。這時,你會發現,你在穿越一幅又一幅的圖畫。你的身邊,被天和水,雲和樹,以及綠茸茸的草地所環繞;空氣是清甜的,風很溫柔。我把這些隨著腳步而移動的圖畫,一一框進鏡頭裡,發到朋友圈。

朋友圈留言

遠在美國的許大姐,看到我貼上的一組水景照片,留言說:「好漂亮,桂林到陽朔的江上,也可以拍到這些(樣)漂亮的山水一色的風光!」很顯然,她把我拍的風景,跟桂林山水媲美了。有一位叫「安娜」的網友認為是「藝術家的創作」。另一位名為「依蓮」的網友說:「簡直是世外桃源!此景只羡天上有!」我給她回貼:「住在基督裡,在地如在天。」曾出版過一本澳洲風光畫冊的老朋友趙弟兄說:「(拍的風景)倒影真漂亮!」以前和我在同一教會的趙傳道則說:「哇,這麼好的地方,我都不知道。」原來這公園,離她家住宅,還不足一公里的路程。很多時候,一個祝福就在身邊,卻被我們錯過了。

藝術與創作

從以上朋友的評論,可見大家對於美,都有一種共鳴、一種發自內心的讚賞。我留意到,其中稱為「安娜」的這位網友,對這組照片的評價是不一樣的,她提到了「藝術家」和「創作」。她這麼一說,就把這組照片,提升到了「藝術」和「創作」的範疇。或許她覺得,只有藝術家才能拍攝(創作)出這樣的照片。我從來不以為自己是什麼藝術家。也不能為藝術作什麼學術的定義。你若問我:什麼叫藝術?以我粗淺的認知,藝術就是從無到有、將無序變為有序、將無意義變為有意義的創造;其作品具有稱得上美與好的審美價值,以及能夠實現對人類有益的終極目的。

看著是好的

《聖經・創世記》開篇的第一句話是:「起初,上帝創造天地。」(一章1節)這裡告訴世人,上帝是天地的創造者,也是藝術的創造者。第2節到第4節說:「地是空虛混沌,淵面黑暗;上帝的靈運行在水面上。上帝說:『要有光』,就有了光。上帝看光是好的,就把光暗分開了。」從無(空虛)到有(光),從無序(混沌、無意義)到有序(光暗分開、有意義),是上帝大能的作為。光是上帝的第一個傑作,而且,上帝「看光是好的」。可以想像,當一個藝術家,完成一件精心的作品,他「看著是好的」,是何等的喜悅!上帝對祂最初五天的創造,每一天都有「看著是好」的喜悅。(參5-25節)

到第六天,上帝的創造達到了高峰,就是按照祂自己的形像和樣式造人,且「賜福給他們」(體現美善的用意和對人有益的終極目的),可以看出,上帝對這一天的創造更加滿意,所以祂「看著一切所造的都甚好」。(一章31節)《聖經》用「甚好」總結了上帝的創造大工。

我想,《創世記》第一章,是我理解藝術的重要基礎。或者這樣說,我的藝術觀,來自於信仰。當然,每一門藝術,各有其特定的技巧。對我來說,於生活(包含工作、服事、家庭、人際關係),於攝影、寫作(俱為個人喜好)上,我能分享的,就是知所取捨,去除雜亂(無序)和無意義的,留下清晰(有序)和有意義的;去除不美、不好、對人對己無益的,留下美、好、對人對己有益的。這裡面,不僅需要審美的智慧,更需要造物主的恩賜,我們惟有謙卑學習,向上祈求,才能得著。

(原載2020年6月《號角》澳洲版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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